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HAI YUAN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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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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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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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按照县委统战部统一安排,9月6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走进海原县文体广场为各族群众送去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扎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
宣传现场,海原县人民检察院通过张贴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展板,发放民族团结进步应知应会宣传材料,宣传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推动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决定》等内容,进一步加深在场各族群众对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的了解,引导各族群众树牢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下一步,海原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本次“民族团结进步月”系列活动为契机,紧紧抓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紧紧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示范市、示范县创建工作格局,履行好检察职能,多元化开展系列活动,扩大“花儿海原一家亲 检察同心共筑梦”的品牌影响力,使“一家亲”理念扎根于各族干部群众心中,凝聚起各族群众共同团结奋斗的强大力量。